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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企业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如果将注册商标申请权范围界定过宽,必然影响到第三人对相同商标资源的使用。商标如同人的姓名,人难免重名,未注册的商标也难免出现相同的情况。如果对注册商标申请权作宽泛保护,则必然要求即使未注册的商标也不能相同或相似,这显然难以做到。身处不同地方的商标使用人难免发生使用相同商标的情形。如果将注册商标申请范围界定过窄,又不能保护注册商标申请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平衡重庆商标注册申请人与其他商标使用人的利益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⒈商标是否使用基于前面的法理分析,商标注册申请权产生的基础是因使用而产生的商誉,所以,对未使用的商标,其上不可能存在商誉,商标创造人不能主张商标注册申请权。
2.商标注册成功后的使用是否导致混淆一个企业之所以选择并使用某个商标,就是为了在市场上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8]如果其他使用人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权人的未注册商标是否会导致消费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保护消费者角度,该行为理应被禁止。
3.第三人主观是否知道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商标注册制度的一大优势在于,它可以使已注册的商标产生公示效果。需要选定使用商标的经营者,可以通过查询系统确定自己欲以使用的商标,在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已被他人注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经营者必须选定其他商标,反之,则可以使用和注册。
而这种查询的成本相当便宜,是合理成本。但商标注册还未成功拿证前,不能产生公示效果,处于不同地域的商标使用人无法通过合理成本获取商标的使用情况,难免出现在同种或类似商标或服务上使用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形,故必然出现善意使用人。
基于利益平衡的原理,善意使用人不应当被法律所禁止。而第三人主观是否知道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是判断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的标准之一。在明知他人已经使用该商标的情况下,选择注册该商标,在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是恶意的,反之则被认定为善意。
一、撤三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撤三的立法目的1.促进使用,发挥区分产源的功能2.避免商标搁置,造成标识资源浪费3.遏制商标抢注待价而沽,影响秩序。
三、商标使用的判断标准《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今天要告诉你,即使你拿到了重庆商标注册证,也不是一切。如果你拿到证书,你只能说这个商标属于商标申请人。但如果商标申请人使用不好,婴儿商标会像熊宝宝一样,给你带来各种麻烦!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注册商标的特权:
一、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以及相关的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二、使用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
四、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转让或者有偿转让给他人;
五、质权:商标注册人在经营活动中有权与其注册商标设定质权;
六、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七、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八、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了解了注册商标享有的特权后,你必须对注册商标的价值有进一步的认识,对如何投资自己的商标有明确的方向。
一、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变更注册商标的名称、地址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三、商标注册人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的,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变更的,应当依法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五、注册商标可以估价和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六、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申请续展。
七、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只要每十年更新一次,商标就可以存在。注册人应以标准化和连续的方式使用它,以使其价值化。
八、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九、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十、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最近很多客户在很纠结自己的是分开注册好还是整合注册好,很是拿不定注意。因为客户手里有图形有文字,在经济面也不是很紧迫,所以不知道如何选择注册方式。这里我司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组合商标怎么注册成功率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先单独审查这个两个元素,看这个两个元素是否存在一定量的风险。虽然每个商标都存在风险,但是那是盲区的存在。而排出盲区的话,我们的风险仅仅存在于几点。第一点是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雷同。那么还是赶紧换掉把。如果没有相似的,那么属于比较建议注册的那种。
而还有一种就是有一部分相同,这一点就比较看商标局的审查人员,谁也拿不准主意。我们公司建议组合商标最好还是分开注册比较好,可以降低风险。同时重庆商标注册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来办理比较好,他们可以进行专业的查询检索和多年商标申请经验来判断该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能给出专业性建议可以避开不必要的商标注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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